2004年8月2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法律生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脑筋动错地方 裸女充当标签
吴智勇 王薏

  温州消息 好端端的打火机,却被安徽人余某和苍南人徐某贴上了不堪入目的“裸女”标签。近日,他俩因触犯制作淫秽物品罪,被温州瓯海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年6个月,并处罚金。
    安徽人余某发现地摊上有一种贴有美女图片、画面淫秽下流的打火机卖得不错,便想如法炮制。去年9月,余某拿着样品,要求开冲印店的苍南人徐某为他制作“裸女”打火机的外壳图片。徐某加工好后,余某随即开始了批量生产。
    之后,瓯海工商分局在检查中,发现余某的打火机厂没有营业执照,进而在厂内查获贴有“裸女”图片的成品打火机2000多个。(吴智勇 王薏)